聯合國在2006年通過了「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立法院也在2014年8月1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CRPD),並於同年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正式施行。透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承認CRPD的國內法效力,政府必須落實身心障礙人權的保障,讓身心障礙者能生活在一個機會均等、可以全面參與的社會環境。
身心障礙人權議題需要你我一起來關心,「Right Here, Right Now! 身心障礙者權利大躍進」部落格介紹國際的人權保障機制、分享身心障礙人權新聞和議題,邀請您一同監督台灣身心障礙人權的落實,讓身心障礙者的權利在台灣(right here)、現在(right now)就要大躍進!
CRPD一般性意見
作者:bula 日期:2015-05-14
什麼是一般性意見(general comments)?
不管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或是「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等,聯合國各個國際公約都有一般性意見或一般性建議(general recommendations)。這些意見或是建議,來自負責執行各個公約的委員會。一開始是協助委員會執行及監督締約國撰寫及繳交國家報告,後來逐漸演變成針對公約相關條文的文義釐清與解釋,甚至是對公約內容做體系化的解釋(張文貞,2012)。
簡單地說,一般性意見就是協助大家理解公約條文內容的指導原則。
為什麼要加入CRPD?
作者:bula 日期:2013-11-26
或許您會疑惑,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簽了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可以做什麼?
而且,我們也已訂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障礙者的權益,那為什麼我們還要推動政府加入CRPD?
就讓台灣第一位視覺障礙律師、身障公約施行法草案起草人李秉宏來告訴大家我們為何需要加入「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緣由。
歡迎下載《2012身心障礙者人權民間報告書》
作者:chiaen 日期:2013-02-18
[民間報告] 障礙公民 投票限制多
作者:chiaen 日期:2013-01-03
◎李秉宏
[民間報告] 身障證明 隱私看光光
作者:chiaen 日期:2012-12-21
◎李依珊
上公車時,總是會發出這樣的聲音,這表示持卡人是使用敬老卡的老人和使用愛心卡的身心障礙者,雖然為了方便辨識,但是這樣也洩漏了個人的隱私。
我一直等到大學畢業後才搬到台北,使用這張悠遊卡的年資也只有短短兩三年,因為平衡不好,出外都得靠大眾交通工具,於是公車和捷運變成我倚賴的對象。在捷運時所發出的聲音是「嗶嗶」和普通卡的「嗶」作為辨識,搭公車時則是以「嗶嗶嗶」和學生票的「嗶嗶」以及普通卡的「嗶」做辨識,雖然可以體諒設計者是為了方便辨識,可是實際上會檢查的並不多,人來人往,大家都趕時間,誰會有空去注意呢!?這應該是制度者自己本身的問題,可是卻用這樣的方式去洩漏個人的隱私,我認為這樣是侵犯到個人的權益,並不可取。
如果今天是因為售票人員要查證而提出證明那沒有話說,畢竟是職責所在,但是聲音是充斥在公共場合,是極為容易被第三方有心人士所竊取,某些不在乎的人是覺得沒有差,像是已經適應這樣制度的人、想要顯示自己身分的人或是聽不見聲音的人,但是在某些群眾裡仍有不希望被竊取隱私的人在,像是精神障礙者,他們對於這方面極為敏感,這並非一般人能夠想像的。
在台灣,對於個人的資料的保護很落後,時常將很多資訊攤在陽光下,像是身心障礙手冊,就透露出許多的資訊,但是可能查證的僅需要證明這是政府核發的就夠了,卻洩露出一堆不相干的訊息,這是對隱私的不重視。
[民間報告] 無所不在的歧視
作者:chiaen 日期:2012-12-11
(圖片來源:http://mainlinemedianews.com/)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自立支持團體成員
第一次發病的時候,姐姐帶我到馬偕院精神科就醫,知道自己得的是精神病,走在路上,頭低低的看著前面的腳步,心裡充滿的自卑感。幾年後在新莊地區的工廠工作,我沒有隱藏自己生精神病的事情,同事問什麼,我都很誠實的回答,當我講到曾至八里療養院快樂村住的情形,她們卻取笑我,我感到很受傷。心想,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他們不能像鄰居一樣關心我的生活費是否不夠的問題,建議我向政府申請補助費用等,那樣令人感到窩心呢。──賴秀菊
10/15 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國際工作坊
作者:chiaen 日期:2012-10-16
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國際工作坊-- 從國際人權公約看障礙者工作權保障
台灣在2009年立法院通過、總統簽字批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6條明文保障了人民的工作權,另外在聯合國2006年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7條也強調政府應積極的去除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歧視、提供身心障礙者平等的就業環境。然而在台灣,身心障礙者飽受就業歧視,職場環境充滿有形和無形的障礙,無論在法規的訂定和政策的落實上,都未能真正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
殘盟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合作,邀請了2位加拿大的法律專家,他們將從國際人權公約的角度出來,分享加拿大如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期盼透過國際的交流與討論,一起來思考台灣未來努力的方向!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溺斃的身心障礙人權-「身心障礙者人權影子報告書」
作者:chiaen 日期:2012-08-23
[影音全記錄] 兩公約與身心障礙權利保障
作者:chiaen 日期:2012-08-16
我國於2009年立法院通過、總統簽字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為了讓大家更了解兩公約如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利,殘盟分別在台北、高雄舉辦了「身心障礙權利不可不知!一起來認識兩個新法規」座談會,邀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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