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就此次籌備會中各特教學校所提現況發展之問題,歸納招生、教學、轉銜三面向評析如下:
一、招生問題
1. 各校招生來源重疊?
啟聰學校招不到聽障生,轉而朝智障生招手,將智障生納入其下逐年增收,特教學校將跨障別開放招生造成各校招生之區域排擠效應視為學生來源重疊之因,無疑意謂各校招生版圖慘遭瓜分割據,在你爭我奪「搶學生」的戰役中,最終受害的仍是障礙生.然而,所謂「來源重疊」,是否真因招收類別重疊所致,應需更多研究佐證,而原招收障別人數不足致需它類障別填補,在全國身心障礙人數逐年攀升的趨勢下,又有幾分可能?
2. 招生人數不足?
由於回歸主流、融合教育的觀念普及,家長偏好讓障礙生回到一般學校特教班就讀,並受「少子化」趨勢影響,皆使得特教學校面臨招生人數不足的窘境.細究此問題,適於一般學校特教班就讀的障礙生,本就不會安置在特教學校,特教學校所提供的便是無法在一般學校特教班獲得良好學習的障礙生,兩者招收之目摽人口群(target
group)不同,學生減少不知所云為何?而少子化的歸因,是否單純以為「生得少,所以障礙生少,學生也就變少」?此說法除了罔顧身障人數逐年增加之現實,更將障礙出現完全視為先天造成,而忽略非障礙生後天致障的可能.
3.學生障礙程度趨重?
特教學校招收對象目前法規未有明確規定,究其功能定位,在於滿足無法置於一般學校特教班之障礙生學習需求,以特殊教育法修定沿革來看,特教學校收受中、重度乃至極重度的學生,對象並未改變,但可見極重度的障礙生不再僅以就養為目標給予機構安置,亦有學習的需求,特教學校在發展的過程中更應逐步配合調整教學軟硬體之設計.
4.「逆向融合」的操作?
目前有數所特教學校以「古蹟維護」或其他班級名稱為名,招收一般生就讀,藉以強調並非所有障礙生都適合在普通班接受融合教育,因此在一般生進入特教學校的調和下,能夠提供那些無法適應普通班融合教育的障礙生在特教學校內有與一般生互動、共同學習的機會,達到融合的目的,意即兼顧正常化的融合原則又能解決融合教育在普通班實施造成障礙生適應困難的問題,但所謂融合教育,以將障礙生與一般生同在普通班學習為意旨,輔以巡迴輔導教師針對學生提供個別化的直接服務,操作上以在普通班就讀稱為融合,特教學校以逆向融合為名企圖混淆融合之意並合理化收一般生的招生行為,能否收到融合效果尚不可知,但障礙生受教權益卻已無端受損.
二、教學問題
1.教師超額?不足?
部分特教學校因招生人數不足而有教師人力閒置的困擾,但部分學校因學生障礙程度加重,教師無法負荷教學與照顧並行而有增加教師的需要。
2.教師助理員、住宿生管理員員額不足
特教學校設有教師助理員協助教師教學工作,另住宿生管理員(以下簡稱生輔員)則協助障礙生住宿事宜與生活協助,兩者在編制上依據「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各有規定(見表五),特教學校目前普遍面臨的是人員配置不足,無法切合實際運用的狀況,無論教師或相關行政人員應考量各特教學校不同狀況,視需求配置.
表五、教師助理員、住宿生管理員員額編制:
人員 |
單位(學生數) |
人數 |
增置標準 |
備註 |
教師助理員 |
20人 |
1 |
|
*住宿生管理員單位為住宿學生數 |
住宿生管理員 |
40人* |
4 |
|
幼稚部+國小 |
50人 |
5 |
每增10人,增置1人 |
聽障、語障 |
60人 |
5 |
每增20人,增置1 人 |
國中 |
55人 |
5 |
每增15人,增置1人 |
聽障、語障 |
65人 |
5 |
每增25人,增置1人 |
高中 |
60人 |
5 |
每增20人,增置1人 |
聽障、語障 |
70人 |
5 |
每增30人,增置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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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 整理:殘障聯盟 |
3.教材問題
依據「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目前無論教育部或民間學校發展出的針對障別所設計的課程綱要、教學手冊等資料豐富,惟此課程教學內容,由於個案(障礙生)的異質性,以及受限於師資人力、教學資源不足等問題,在教學上往往流於慣性、一般化的操作模式,個別化的需求無法被滿足,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之撰寫流於制式,抑或成為理想的參考指標,無法真正與學生能力、需求相配合.
三、轉銜問題
1.缺乏專業合作與服務整合
在特教專業團隊中,教育、社政、勞政、衛生等各不同專業團隊的合作,現階段缺乏明確的權責分工(見圖二),各專業各自執行所屬業務,缺乏專業間橫向連繫與資源整合,障礙生在高中或大學畢業後的就業需求,透過社政單位統計有就業意願人數通報勞政單位逕行提供職業重建、職業訓練等相關服務並加以追蹤輔導,過程中雖然可見不同專業介入提供不同服務的選擇,但服務輸送仍缺乏通盤統籌的機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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